案例研究

木材集装箱装载:什么时候重量压过体积

40 英尺高柜里的刨光软木木捆——按体积能装多少,载重允许多少,这批货实际需要几个柜。

17 每柜木捆数
2.00 m³/t 积载因数
8 所需柜数

任务背景

一家出口商用 40 英尺高柜装运刨光软木。每捆尺寸 2.40 × 1.15 × 1.10 m,木材在运输含水率下约 500 kg/m³。单证员在纸上按体积把柜装满,用订单除以这个数,订了六个柜。

输入

项目 数值
集装箱 40 HC
木捆尺寸 2.40 × 1.15 × 1.10 m (3.036 m³)
运输含水率下的木材密度 500 kg/m³
每捆质量 1,518 kg
待发货木捆数 120

怎么算的

集装箱装载对同一批货物比较两个上限:可用体积 ÷ 每捆体积,以及载重 ÷ 每捆质量。两者中较小的一个才是真正的限制——体积满载或重量满载。内尺寸和载重来自船公司规格并可随时修改,因为载重随承运人和航线而变。积载因数是货物体积除以以吨计的质量,并与 IMO《货物积载与系固安全规则》(CSS Code)中木材货物的范围核对。

计算器返回的结果

项目 数值
按体积允许的木捆数 22
按载重允许的木捆数 17
每柜木捆数(起约束作用的上限) 17
体积 / 载重利用率 75.9% / 97.4%
积载因数 2.00 m³/t

与常规做法对比

项目 只按体积规划 体积与重量都核对
每柜木捆数 22 17
本订单所需柜数 6 8
每柜装载重量 33,396 kg 25,806 kg

本页每个数字都在构建时由计算器本身重新计算——没有任何一项是手工填进去的。

要点

这批货按体积在 22 捆满载,按重量 17 捆就满:载重先耗尽,柜子里还有四分之一是空气。只按体积规划,这批订单会订六个柜,而实际需要八个——在报价阶段就抓住这两个柜的差错,而不是在码头的地磅上才发现、为此付一次重新装箱的钱。2.00 m³/t 的积载因数落在 IMO 锯材范围内,这正好验证了最初的密度假设站得住。

自己算一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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