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oyle、Scribner 与 International 原木规则对比
三种经典板尺原木规则有何不同:Doyle 公式、Scribner Decimal C、International ¼ 英寸的精度,它们对小径与大径原木的偏差,以及超产率真正衡量的是什么。
什么是原木规则
原木规则在任何人动锯之前,就根据原木的直径和长度预测它能出多少板尺锯材。它不是材积测量:每条规则都内置了关于削度、锯缝和裁边损耗的假设,而每条规则的假设各不相同——这就是同一根原木按 Doyle、Scribner 和 International 检尺结果不同的原因。
Doyle——商人的规则
最古老的规则(1820 年代):bf = (d − 4)² × L ÷ 16,d 为去皮小头直径(英寸)。减掉的 4 英寸是板皮余量,它把小径原木的估算狠狠压低——一根 10 in、16 ft 的原木检尺为 (10−4)² × 16 ÷ 16 = 36 bf。收购小径硬木原木的买方爱 Doyle;卖方吃亏。尽管如此(或者说正因如此),它仍是美国南方硬木贸易的现金标准。
Scribner——图解规则
J.M. Scribner(1840 年代)在按比例绘制的原木端面圆内画出 1 英寸厚的板材并求和。实用版本发布的是 Scribner Decimal C,把每根原木四舍五入到最近的 10 板尺。该规则对中等原木相对公平,对大径原木偏保守;它支撑了美国西部的木材销售一个世纪,至今仍出现在立木(stumpage)销售合同中。
International ¼ 英寸——精度标尺
它是按模型构造的,不是猜的:假设 ¼ 英寸锯缝,外加干缩和削度。每 4 英尺段 bf ≈ 0.199 d² − 0.642 d(d 以英寸计),每段再加 ½ 英寸削度;因此 10 in 段约出 13.5 bf。USDA 的研究反复发现,它对实际工厂出材的跟踪比任何其他规则都更贴近——这正是它被当作衡量其他规则的标尺的原因。
偏差对比
| 规则 | 依据 | 小径原木 | 大径原木 | 使用地区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Doyle | 公式 | 严重低估(超产常达 +30–100%) | 轻微高估 | 美国南方硬木贸易 |
| Scribner (C) | 图解 | 轻微低估 | 保守 | 美国西部、公有林 |
| International ¼" | 锯缝/削度模型 | ≈ 实际出材 | ≈ 实际出材 | 各地基准 |
报价该用哪条规则?
合同写哪条就用哪条——但一定要在价格旁边写明规则名,因为不说 Doyle,"36" 什么意思都没有。买入固定用一条规则,再为自己的工厂记一个历史超产率数字,两者就能对得上账。公制一侧的检尺(Huber、Smalian、JAS)属于另一家族:原木材积(Huber/Smalian) 检尺真实材积,JAS 原木检尺:日本农林标准详解 讲 JAS,锯材出材率:基准值与提升方法 讲出材率/超产率的记账。